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赫玛鲁收起了从紫腹巨蚓身上获得的战利品,他偏着头,打量着巨虫的尸体,迟疑了一下。
正当他打算拿出工具把巨蚓的表皮剥下时,赫玛鲁感觉到风的警告。
啊,那是黄巫术·听风所感觉到的空气的震动。
赫玛鲁想也不想便向后跳开一大步,同时拿出了武器。
受伤的另一头紫腹巨蚓,回来了。
这头智力低下的异虫也懂得欺软怕硬呢。
不过……赫玛鲁狞笑着,想要给这头怪物好好上上一课,让它知道怎么分辨软和硬的区别。
长剑闪耀,划动炽亮的弧光,自下而上扫向紫腹巨蚓扑来的身体。
一枚小小的碎魂石便足以激发二星刚虫的“魔浸”
,为其幻化的长剑赋予强烈的魔法火焰。
叁式·侵掠之炎——炎光翼!
以心剑罪歌的剑术为基础,以“魔浸”
代替施展巫术产生的火焰,并对剑招进行微妙的变化。
狂暴的火焰在瞬间将魂石中的力量完全绽放,那爆发的火焰卷动着勾勒出一道凶戾的弧形,在旋转的同时向上冲贯而起,伴随着刺耳的哧哧声扫过异虫的身体,干净利落的将它一刀两段。
巨蚓的生命力极强,易丹与手下是同时对它全身上下的所有部位造成众多伤口才将其杀死,如果只是切断的话,它还有机会活过来,并在一段时间后长成两头巨蚓。
但被火焰之刃割开的部分,却没有再生的能力,因为那断口已然被炽白的高温火焰烧结成焦炭,破坏了身体的活性。
这也是赫玛鲁选择了侵掠之炎的原因。
他比易丹更了解对手,清楚它的弱点,自然也就能以很省力的方式解决掉这头异虫。
“巨型蚯蚓的脑节可以制作巫药,主筋……可惜有一条被我斩断了,主筋可以用来作铠甲的编索,或者是特殊的绳子。
说起来,我突然有了个不错的主意。”
赫玛鲁自语着,熟练的对采集到的材料做了基础的处理,以免它们变质流失力量。
“嘛,圣教啊,辉明修会的剑士队长……希望你会喜欢我的小礼物。”
在赫玛鲁说话的时候,易丹正在骂娘。
他只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差爆了。
按那个“夹竹桃”
德鲁依所说,这条路的危险性的确小得多,有灌木和乔木的地方脚下不会出现深不见底的泥沼,而少数的猛兽或是凶禽对圣教中的武斗派组织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但是,让易丹苦恼的是,他们不知怎么的惹上了一群锯肉大甲。
易丹指挥着手下的剑士们且战且退,那些拳大的虫子很不好惹,虽然手中的锋利刀剑能将这些异虫击杀,但是虫子的数量太多了。
而且,这些异虫的攻击性太强了,它们的甲壳虽然不足以保护它们不被刀剑切断,但它们那凶残的口器却足以将人类的肌肉迅速撕开。
因为体积只有拳头大小,所以这些异虫很容易从防具保护不到的地方钻进去,以锋利的口器撕裂皮肤,咬断肌肉,以疯狂凶残的方式在几秒内将一个活人啃成不带一丝血肉的白骨。
这种死亡方式,即使是英勇的辉明修会精兵也会恐惧。
他们的圣术,对这样的敌人用处不大。
毕竟易丹手下多是剑士,他们的圣术通常是低阶的治疗或是辅助,很少有人掌握着爆发式的攻击型圣术。
老公带着怀孕的小三逼我净身出户,为了成全他和小三,我毅然踏上自立自强的道路...
盗墓十年,在湘西第一斗就栽了大跟头,惹上了少亡冤死鬼那具涂着奇怪符文的棺材,将我的人生彻底改变。在池琛眼里,我寒霜是个贪得不厌,唯利是图的人。他对我十分讨厌,可有一天他揉着眉心对我说寒霜,我跟你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说坏的。我发现你长的很像女人。我咬了一口白翠的萝卜,翻个白眼,我本来就是,...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小三,逼我离婚,我惨败在小三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自从继承动物园长。向钱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自带BGM。从内蒙大草原,到西伯利亚(乌拉熊国)…从马达加斯加,到非洲刚果…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足迹踏遍天南和地北,日晒或是风吹,他都无所谓。只能说。野生动物的魅力…超乎你想象!PS保护野生动物,养成系小说,建设经营书友群1694...
家族纨绔王晔肺癌晚期起死回生,且得逆天本领。他笑傲天下,横行世间,力挫阴谋诡计,称霸校园,统一江湖,只为生活更美好。由此开启一段崭新而又迤逦的传奇人生,古...
上海滩龙蛇争霸!大时代风起云涌!!社会江湖,江湖社会,乱世如江湖文人曰社会,武者曰江湖,又有何不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除了不断强大又有何途?一九零二年,一个新的灵魂穿越重生。是仇恨女神的使者,还是上天钦派的法官,抑或是划破黑暗的闪电?斩邪去恶,狂杀猛砍,一路淋漓之血,一生势不低头。重生对阿发来说,是幸运,也是自我救赎。哪怕这救赎之路将由血染成,哪怕自我救赎的终点是国家民族的命运,他也要勇往直前。因为,只有践踏着罪恶杀出一条血路,才能获得成功这唯一的救赎,以及得到梦想中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