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银狼盗贼团悄悄的黑吃黑的时候,赫玛鲁也盯上了一只小规模的盗贼团。
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测试自己新培养的虫。
对于巫术士来说,虫是一种很方便的“道具”
。
赫玛鲁这一次没有带狡狼等佣兵,他蒙着脸,穿着那身招牌式的连帽斗篷,独自一人行进在荒山野地。
——当然,还有一只猫。
赫玛鲁很快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空中,拳头大小的快影蜂轻快的掠过,原本就迅捷凶猛的快影蜂在赫玛鲁的巫术下被缔结了风的力量,它能以箭矢般的速度高速飞行,也能像普通蜂子一般悬停在空中。
而这只蜂子,正是赫玛鲁的眼。
它带着赫玛鲁制作的一次性巫器·岚眼,将地面的情景传到赫玛鲁的眼中。
这便是赫玛鲁敢于独身一人前往招惹一整个盗贼团的底气所在。
在这双眼睛下,那个名叫狼蛛的盗贼团就像是一群蚂蚁正在荒原中默默前进着。
“啧,我的哥哥们真是饥不择食,这种档次的盗贼团也看得上?”
赫玛鲁嘲笑着,从虫巢里又摸出一枚炼制过的虫卵。
他想了一想,又捏起一枚小一些的虫卵,对其使用了几个巫术,将它别在腰带里。
赫玛鲁拉了拉斗篷,将自己的脸完全笼罩在兜帽的阴影下,他不慌不忙的迎向盗贼团的方向走去。
不多时,赫玛鲁与狼蛛盗贼团在荒原中相遇了。
“只有两个人?不对劲。”
狼蛛的斥候发现了赫玛鲁和小猫一前一后慢条斯理的向他们靠近,不由疑惑。
他看了看身后,两百多人全副武装,再看看对面,一个穿着黑色连帽斗篷的怪人和一个女孩?
他们,难道看不出这是一个杀气腾腾的盗贼团吗?
这时候,斗篷怪人抬起了头,他伸出手,像弹硬币一样抛出了什么不起眼的小东西。
转瞬间,那小东西落在盗贼团斥候的面前。
而下一秒,那只有一枚金币大小的异物,便在瞬间暴涨成一人高的诡异怪物。
它张开嘴,发出低沉的嘶吼。
红巫术·虫甲士。
金币大小的虫茧中储存着通过巫术封入的大量生命能量,它落地面上,便迅速成长为披着昆虫甲壳的类人怪物。
这枚虫甲士是以一只须舌蝇虫卵为种子培养起来的,所以它长着一颗丑陋无比的苍蝇脑袋,有着巨大的复眼和难看的触须。
当然,须舌蝇这种吸血为生的怪物,自然有一条长而锋利的,能轻易刺穿犀牛皮的刺形口器。
这只须舌蝇人一破茧而出,便以惊人的速度振翅扑击。
它的薄翅虽然不足以令类人形的身体飞起来,却能让它的移动速度明显增强。
只是眨眼间,这只怪物已然扑到盗贼斥侯的面前,凶残的以口器刺穿那瘦小男人的咽喉,瞬间将他体内的过半鲜血吸食干净。
倒在地上的,只是一具干瘪掉的尸体。
须舌蝇人发出轻微的嘶叫声,它显然很兴奋,于是这头嗜血的怪物立刻扑向狼蛛盗贼团的各位,顿时再次扑倒了一名持长剑的男人,狠狠刺穿了他的咽喉。
这头怪物的速度很快,样子也很吓人。
但是狼蛛盗贼团很快发现,这头怪物其实并不难对付。
因为它只在直线加速的时候速度快,转身并不敏捷。
老公带着怀孕的小三逼我净身出户,为了成全他和小三,我毅然踏上自立自强的道路...
盗墓十年,在湘西第一斗就栽了大跟头,惹上了少亡冤死鬼那具涂着奇怪符文的棺材,将我的人生彻底改变。在池琛眼里,我寒霜是个贪得不厌,唯利是图的人。他对我十分讨厌,可有一天他揉着眉心对我说寒霜,我跟你说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先说坏的。我发现你长的很像女人。我咬了一口白翠的萝卜,翻个白眼,我本来就是,...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小三,逼我离婚,我惨败在小三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自从继承动物园长。向钱是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自带BGM。从内蒙大草原,到西伯利亚(乌拉熊国)…从马达加斯加,到非洲刚果…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足迹踏遍天南和地北,日晒或是风吹,他都无所谓。只能说。野生动物的魅力…超乎你想象!PS保护野生动物,养成系小说,建设经营书友群1694...
家族纨绔王晔肺癌晚期起死回生,且得逆天本领。他笑傲天下,横行世间,力挫阴谋诡计,称霸校园,统一江湖,只为生活更美好。由此开启一段崭新而又迤逦的传奇人生,古...
上海滩龙蛇争霸!大时代风起云涌!!社会江湖,江湖社会,乱世如江湖文人曰社会,武者曰江湖,又有何不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除了不断强大又有何途?一九零二年,一个新的灵魂穿越重生。是仇恨女神的使者,还是上天钦派的法官,抑或是划破黑暗的闪电?斩邪去恶,狂杀猛砍,一路淋漓之血,一生势不低头。重生对阿发来说,是幸运,也是自我救赎。哪怕这救赎之路将由血染成,哪怕自我救赎的终点是国家民族的命运,他也要勇往直前。因为,只有践踏着罪恶杀出一条血路,才能获得成功这唯一的救赎,以及得到梦想中一个光明来世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