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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目光瞬间变得昏暗起来,跟李无极讲述了被捉住的经历。
原来曼斯是一个佣兵团的人,他们佣兵团主要是在格兰之森里猎杀哥布林为生,他们最近接了一个委托要杀掉一只在格兰之森外围的烈焰哥布林,但是狡猾的哥布林逃脱了他们的追捕,他们一路追杀,却没想到被那只烈焰哥布林引到了一个哥布林的领地,那里有好几个烈焰哥布林,他们佣兵团全部阵亡,而其中一只普通哥布林趁同伴不注意,悄悄把曼斯拖走,想恰独食,于是就遇到了在这里混时间的李无极。
看着几欲落泪的曼斯,李无极很想安慰一下,但是从不会安慰人的他只能千言万语化作一句:“加油!
奥利给!”
曼斯:“???”
“呃……这个是我家乡的话,意思是要坚强的意思!”
曼斯回了句谢谢。
李无极继续问道:“你刚才喝的药剂是什么?”
曼斯露出疑惑的神色,在想着怎么还有连炼金药剂都不认识的人。
但曼斯还是耐心地回答:“那个是生命药剂,我们做佣兵的基本都要从炼金师那里购买一些,对伤口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李无极露出恍然的神色,原来他们把这个叫生命药剂啊。
“那是不是还有蓝色的?”
“蓝色的是魔力药剂,我们佣兵团没有会用魔力的人,所以一般都不买。”
“你认不认得离开格兰之森的路?”
李无极想了一下,这个小伙子说不定是这次试炼的关键。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如果有个导游肯定比他自己瞎闯方便很多,如果能带自己离开格兰之森,那就更好了!
不过曼斯的身体状况可能会成为遇到危险时的累赘。
曼斯眉头紧皱,回道:“我认得回去的路,但是格兰之森十分复杂,如果不是生活了很久的话很难记住,我的身体……”
曼斯虽然感激李无极救了自己,如果告诉了他离开格兰之森的路,他很可能会丢下自己这个“累赘”
,所以他还是想留点用处在自己身上。
李无极静静地看着曼斯的表情,露出一抹笑容,他读懂了曼斯的意思,想要离开格兰之森就得把他带上。
曼斯看到李无极略带嘲弄的笑容,脸色有些尴尬,李无极毕竟是救了自己命的人,而现在他却有点威胁恩人的意思。
“我可以带着你,但是……你最好指的路是对的。”
“对不起……我”
李无极伸手制止了他继续说,他也理解曼斯想要活着走出格兰之森,以他这副身体不依靠自己是不行的。
当然理解归理解,但是这种受制于人的感觉还是挺让人不爽。
但也没办法,谁叫他人生地不熟的呢。
“能走不?”
李无极问了一句。
曼斯看了看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表情更尴尬了。
虽然生命药剂能够治疗,但那肯定是先治疗内伤的,更何况他服用的还是最下等的生命药剂,皮外伤还是真真实实的存在。
李无极叹了一口气,把曼斯的外衣扯烂,然后简单包扎了一下他双脚的伤口。
曼斯更加不好意思了,只好窘迫地说道:“对……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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