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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过什么人?”
琼斯回忆了下,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道:“对对对,半年前,我去了趟远东,认识了一个韩棒子朋友,他在韩棒子那边是一个牧师,很有名,给我祈福,我当时还挺感谢他呢!”
楚云闻言,嘴角一挑,脸上浮出一抹邪笑,“应该就是他了!”
“什么?”
琼斯一听就明,脸色顿时一沉,“你的意思是说,我的病,和韩棒子牧师有关?”
“有没有,我不敢肯定。
不过你最近要是没接触过外人,或者可疑的人,估计应该是他的可能性最大。”
楚云想了下,“不过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宣扬的好,若真是他,以免打草惊蛇。”
“嗯。
有道理。
谢谢你了!”
琼斯点了下头,“你说要手镯,安丽拉,给他吧。
大不了,爸爸以后再给你弄个回来!”
安丽拉看了看手上的手镯,有点不舍,可还是摘下来,递给了楚云。
顿时一道清凉的感觉传遍楚云全身,非常的舒适,“绝世好货,难怪安丽拉不愿意给人。
哈哈哈,好东西啊!”
楚云和琼斯、安丽拉又说了几句后,就在安丽拉的带领下,去餐厅和欧阳华回合,此时欧阳华刚刚吃饱,正无聊的在大厅走来走去。
见楚云来后,拉着楚云又开始吃起来……
一晃就到了晚上,楚云和欧阳华分别后,走进自己的房间,迫不及待的拿出手镯。
“这手镯初看时,给人一种安神、镇定的感觉。
拿在手里,又让人觉得非常的清爽,就是不知是否还有其他神奇之效?”
双目尽是好奇之色,楚云立刻开启了透视之能,又开始观察起手镯起来。
手镯的材质是华夏古代的上等美玉,晶莹透明,没有太明显的瑕疵。
唯一遗憾的是手镯深处,有一个红色的点点,点点不大,一般人用肉眼难以看出。
为此,楚云的左眼又放大再放大,继续放大,一直到将红色点点放大到一千倍时,他的嘴巴倏地张大,一双眼珠子也瞪得老圆老圆。
因为红点放大一千倍后,居然是四个字——滴血成主!
“怎么可能?世上有谁可以用这么小的红点写出四个汉字?”
楚云一脸惊愕,硬是愣了老半会才回神。
他知道他真的又捡到宝物了,一刻也不敢耽误,赶紧咬破了手指甲,将一滴血滴在了手镯上。
轰~
倏然一道轰鸣声响起,楚云脑子里突然间多出了一条信息,一瞬间知道了手镯的来历。
这个手镯,诞生在秦始皇时代,是秦始皇的随身携带之物,原本并非手镯形状,而是秦始皇身上的一块帝王玉。
玉的用途是给秦始皇增加压力,促使秦始皇修炼无上武功,成就天下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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