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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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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为入神的庞元英敲昏,才继续用低哑阴沉的声音道:“我且问你,五年前你父亲让你送出去的信,你可送出去了?”

    “五年前?”秦亚茹呢喃,绞尽脑汁,可什么也没想起来。

    对真正大宋朝的秦亚茹来说,五年前的事儿或许还有记忆,可对现在的秦亚茹来说,所谓的五年前,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情,除非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又怎么会记得?

    秦亚茹闭上眼睛,想起以前高枫说过的话——记忆不会消失,会永远储藏在大脑深处,没有受过记忆训练的人可能想不起很久远的事情,但凡是受过严苛的记忆训练之后,所有的记忆便如储存在硬盘中的资料,只要有关键词,就能很容易地翻找出来。

    但秦亚茹只是个法医,是后勤人员,自然是没受过什么训练的,即使她把所有高队长说过的各种加强记忆的法子都用上,也依旧想不起五年前她爹有让她送过什么信。

    那人似乎被秦亚茹的沉默刺激了一般,声音更冷,带着一股努力压制,依旧喷薄而出的怒气:“我提醒你,是五年前的八月份,八月十五,中秋佳节……那天夜里下了大雪,铺天盖地的雪。”

    秦亚茹一怔,一下子就想了起来,她怎会不记得,那是她和爹爹,阿娘,大哥,三妹,还有……五郎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大团圆的中秋节。

    记得那天爹爹的兴致很高,喝了不少酒,还送给自己她早就特别想要的一整套笔墨纸砚。

    别的就罢了,那里面的狼毫笔却是爹爹珍藏了二十年的,听说是前朝制笔大师的遗作,当年爹爹考中进士的时候,他的恩师庞子羽亲手所赠。

    庞子羽的爱子庞纯之,也就是秦易之的师兄,也十分喜爱这支笔,可庞子羽却把它给了秦易之,庞纯之还因此连续半个多月和秦易之闹别扭。

    秦易之对这支笔非常珍惜,早就说将来要送给自己的孩子,小时候秦亚茹和她大哥就经常为了这支笔斗嘴。

    “那一日的事,你可还记得。”

    “……当然记得,那天我好开心。”不知不觉,心中本很有底气的秦亚茹,居然有了那么一点儿被催眠的迹象“我赢了大哥,爹爹把那只狼毫笔给我了,不过到也正常,大哥本来就不像爹,相比于读书,更喜欢习武,就是读书,也总是把兵书搁在正经的经书下面偷偷看,爹发现了,可气得厉害。”

    宋朝重文轻武,秦易之自己就是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当然希望他的儿子能继承他的衣钵,奈何他女儿到有读书的天分,儿子却是读得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的书籍没少读,正经的书却读得粗疏。

    那男子也有一瞬间的沉默,随即呢喃:“没有信?是了,那种东西怎么可能大大方方地给你……你得到的那套笔墨纸砚在哪儿,难道你没有用过?”

    秦亚茹沉默,闭上嘴,心口绞痛——当时父亲一定是对自己寄望很深,可自己呢?那时的她就是个陷入爱情的小女子,和天底下的傻女人都一样,愿意给心爱之人最好的一切,爹那支笔,是她心心念念的,但越是心爱之物,越要给最心爱的男人。

    那支笔,她连碰都没舍得碰一下,就送给了陈文岳,秦亚茹咬牙,第二日那支笔就让陈文岳给弄丢了,当时陈文岳甚为沮丧,她也心疼,却还是强压着对爹爹的愧疚,宽慰了五郎许久。

    “你到底有没有用过?”那男子厉声道,语气也开始变得急促,不远处似乎已经隐约有声响传来,他的时间已经不多。

    秦亚茹迟疑了片刻,还是压低了声音:“东西我没用,都给了……陈文岳。”

    那男子一怔,猛地握紧拳,良久才呢喃:“原来如此,怪不得,怪不得。”他猛地一转身,弯下腰,用力扇了庞元英一巴掌,硬是把他从昏迷中扇醒。

    庞元英大怒,眼睛中的怒火将他俊秀的脸衬得更是艳丽,若是一般人看到,一定会心生怜惜,但那男人却只当是白骨骷髅:“今天就饶你一条命,替我回去问问你爹,五年前乌衣巷里血流成河,他愧还是不愧?他晚上敢不敢一个人睡觉?”

    “混蛋,好大的狗胆,竟然敢侮辱我爹……你到底是谁?”

    庞元英嘶哑地吼道,但他身上一丝气力也无,声音也比小猫叫的大不了多少,远处的声响越来越大,这人最后看了秦亚茹一眼,一闪身,就钻入密林,消失无踪。

    只剩下余音袅袅——“马上离开武当,高振的兄弟还未死,迟早会回来报仇。”也不知他是同谁说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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